发明名称 可控式灯具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控式灯具(1),包括具有灯光出口(3)的灯罩(2),用于检测灯具使用者在干预区(5、5‑1、5‑2)内非接触式人工干预的传感器单元(4),以及用于评定由传感器单元(4)检测的使用者干预并根据评定结果影响灯具工作的控制参数的评估和控制器(6)。传感器(4)与灯光出口(3)侧向相邻地制备在灯罩(2)内和/或灯罩(2)上。评估和控制器(6)设计为,若通过评估和控制器(6)进行的评定表明,在使用者干预时用手势表示在干预区(5、5‑1、5‑2)内经过了一个预定的路径,则评估和控制器(6)影响所述控制参数。
申请公布号 CN10646551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2.22
申请号 CN201580023948.1 申请日期 2015.03.04
申请人 斯坦内尔有限公司 发明人 T.莫勒
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F21S6/00(2006.01)I;F21V23/04(2006.01)I 主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侯宇;郝俊梅
主权项 一种可控式灯具(1),包括具有灯光出口(3)的灯罩(2),、用于检测灯具使用者在干预区(5、5‑1、5‑2)内非接触式人工干预(15、16‑1、16‑2、17)的传感器单元(4),以及包括用于评定由传感器单元检测的使用者的干预并且用于根据评定结果来影响灯具工作的控制参数的评估和控制器(6),其特征在于:传感器单元(4)与灯光出口(3)侧向相邻地制备在灯罩(2)内和/或灯罩(2)上,以及,评估和控制器(6)设计为,若通过评估和控制器(6)进行的评定表明,在使用者干预时用手势表示在干预区内经过了一个预定的路径,则评估和控制器(6)影响所述控制参数。
地址 德国海尔策布罗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