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平视显示装置及其照明单元
摘要 照明单元(2)以光源(20)和多级聚光透镜(21)作为一组照明单位(26),并具备在基准方向(X)上排列的多组该照明单位(26),其中,光源(20)配置于隔着放大光学系统(6)而与视觉确认区域(91)的共轭位置(Pl),多级聚光透镜(21)使来自光源(20)的光朝向显示器(5)会聚。各组照明单位(26)包含作为最接近光源(20)的聚光透镜(21)的初级透镜(22)、以及作为最远离光源(20)的聚光透镜(21)的最后一级透镜(24)。在各组照明单位(26)中的周边照明单位(26s)中,所有级的聚光透镜(21)的主点(Pis、Pfs)配置在穿过显示器(5)上的视角中心的周边到达视觉确认区域(91)的周边主光线(Rs)上,光源(20)通过相对于初级透镜(22)的光轴(Ais)向基准方向(X)偏心,而配置在周边主光线(Rs)上。
申请公布号 CN10646119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2.22
申请号 CN201580030651.8 申请日期 2015.06.01
申请人 株式会社电装 发明人 南原孝启
分类号 F21V13/02(2006.01)I;B60K35/00(2006.01)I;F21S2/00(2016.01)I;G02B27/01(2006.01)I;H04N5/74(2006.01)I;F21Y115/10(2016.01)N 主分类号 F21V13/0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李洋;青炜
主权项 一种平视显示装置的照明单元,其特征在于,该平视显示装置(1)将由显示器(5)形成并被放大光学系统(6)放大后的显示图像(10)投影至移动体(8)的显示部件(81),从而将该显示图像的虚像(10a)显示为能在上述移动体的室内的视觉确认区域(91)进行视觉确认,在该平视显示装置中,照明单元(2)对上述显示器进行透光照明,使上述显示图像的光到达上述视觉确认区域,该平视显示装置的照明单元以光源(20)和多级聚光透镜(21、2021)作为一组照明单位(26、2026),并具备在规定的基准方向(X)上排列的多组该照明单位,其中,光源(20)配置于隔着上述放大光学系统而与上述视觉确认区域共轭的共轭位置(Pl)并放射光,多级聚光透镜(21、2021)使来自上述光源的光朝向上述显示器会聚,各组上述照明单位至少包含:初级透镜(22),是以最接近上述光源的方式配置的作为上述聚光透镜的初级透镜;以及最后一级透镜(24、2024),是以最远离上述光源的方式配置的作为上述聚光透镜的最后一级透镜,在作为各组上述照明单位中的一组上述照明单位的中心照明单位(26c、2026c)中,从上述初级透镜到上述最后一级透镜的所有级的上述聚光透镜的主点(Pic、Pfc)配置于穿过上述显示器的视角中心(Od)到达上述视觉确认区域的中心主光线(Rc)上,并且上述光源通过对准上述初级透镜的光轴(Aic)而配置在上述中心主光线上,在作为各组上述照明单位中的剩余的组的上述照明单位的周边照明单位(26s、2026s)中,所有级的上述聚光透镜的主点(Pis、Pfs)配置于穿过上述显示器中的上述视角中心的周边并到达上述视觉确认区域的周边主光线(Rs)上,并且上述光源通过相对于上述初级透镜的光轴(Ais)向上述基准方向偏心而配置在上述周边主光线上。
地址 日本爱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