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自卫手电筒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用品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自卫手电筒。包括灯头,筒身,喷头,瓶身,高分贝报警器,环柱和拉带;喷头设在手电筒前端,瓶身设在灯头内;喷头与瓶身相连;喷头顶部固定设有拉带;拉带向筒身方向延伸,并固定连接在环柱上;高分贝报警器设在筒身尾部,其与筒身插入式连接。本申请在不使用防狼喷雾时,拉带的牵扯使环柱不易下滑。当需要自卫时,对环柱用力下拉,一端固定在环柱上的拉带便会与环柱一同下移,拉带另一端的喷头亦会被下拉,使得喷头与瓶身便处于连通状态,防狼喷雾向外喷出。在发现危险的时候,高分贝报警器可以从手电筒筒身上拔下,其可产生报警声,实用简单,方便携带,增加手电筒功能,有效保护使用者人身安全。 |
申请公布号 |
CN205956836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2.15 |
申请号 |
CN201620640345.8 |
申请日期 |
2016.06.27 |
申请人 |
臧崇盛 |
发明人 |
臧崇盛 |
分类号 |
F21L4/00(2006.01)I;F21V3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1L4/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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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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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自卫手电筒,包括灯头,筒身,灯头内安装有控制电路板和灯泡;筒身内设有可充电蓄电池;筒身上设有开关和可嵌入筒身的充电插头;灯泡、控制电路板、可充电蓄电池,开关电性连接构成照明电路;充电插头与可充电蓄电池电性连接;其特征在于,该自卫手电筒还包括喷雾装置,高分贝报警器,环柱和拉带;喷雾装置包括喷头和瓶身;喷雾装置设在灯头周边;喷头设置在手电筒前端,瓶身设在灯头内部;喷头与瓶身相连接;瓶身内装有防狼喷雾;喷头顶部向灯头边缘延伸,并在边缘处固定设有拉带;拉带向筒身方向延伸,并固定连接在筒身上方设置的环柱上;高分贝报警器设在筒身尾部,其与筒身插入式连接。 |
地址 |
265500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崇文街2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