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事故数据记录系统、方法及车辆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事故数据记录系统,该事故数据记录系统包括中距离雷达装置和安全气囊电子控制单元,该安全气囊电子控制单元设有事故数据记录区域,该事故数据记录系统还包括数据通道,该数据通道将该中距离雷达装置与该安全气囊电子控制单元通信连接,当该车辆发生碰撞时,该安全气囊电子控制单元通过该数据通道向该中距离雷达装置发送碰撞信号,该中距离雷达装置根据该碰撞信号将获取到该车辆与前方车辆在碰撞过程中的相对数据信息,并将该相对数据信息通过数据通道传输至该安全气囊电子控制单元,并将该相对数据信息保存至该事故数据记录区域。本发明还提供一种事故数据记录方法及车辆。从而方便技术人员分析判断碰撞事故。 |
申请公布号 |
CN10639446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2.15 |
申请号 |
CN201610824377.8 |
申请日期 |
2016.09.14 |
申请人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霍克;李博 |
分类号 |
B60R21/0136(2006.01)I;B60R16/023(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0R21/0136(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波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李爱华 |
主权项 |
一种事故数据记录系统,用于记录车辆在碰撞过程中的事故数据信息,所述事故数据记录系统包括中距离雷达装置(10)和安全气囊电子控制单元(30),所述中距离雷达装置(10)用于获取所述事故数据信息,所述安全气囊电子控制单元(30)设有事故数据记录区域(32),所述事故数据记录区域(32)用于保存所述事故数据信息,其特征在于:所述事故数据记录系统还包括数据通道(20),所述数据通道(20)将所述中距离雷达装置(10)与所述安全气囊电子控制单元(30)通信连接,以使所述中距离雷达装置(10)与所述安全气囊电子控制单元(30)之间实现数据共享;当所述车辆发生碰撞时,所述安全气囊电子控制单元(30)通过所述数据通道(20)向所述中距离雷达装置(10)发送碰撞信号,所述中距离雷达装置(10)根据所述碰撞信号将获取到所述车辆与前方车辆在碰撞过程中的相对数据信息,所述中距离雷达装置(10)将获取到的所述相对数据信息通过所述数据通道(20)传输至所述安全气囊电子控制单元(30),并将所述相对数据信息保存至所述事故数据记录区域(32)。 |
地址 |
310051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