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头饰(IV)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头饰(IV)。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头饰。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整体造型。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省略视图:本外观设计仰视图为不常见部位,故省略仰视图。6.模特不是本外观设计内容,不要求保护,仅供展示产品所用。
申请公布号 CN304042354S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2.15
申请号 CN201630219496.1 申请日期 2016.06.02
申请人 深圳赛菲尔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卓
分类号 11-01(10) 主分类号 11-01(10)
代理机构 潍坊正信专利事务所 37216 代理人 王伟霞
主权项
地址 518020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180号粤海珠宝广场3-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