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气体发生器
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气体发生器,其可以在车辆的耐用年数间,保持高性能,在工作初期的较早阶段可以排出气体。本发明涉及的气体发生器,由点火机构室外壳(20)内的气体发生剂(38)的燃烧而产生的燃烧气体导致内压升高,多功能构件(30)在轴向移动,封闭构件(12)被破坏,并且所述燃烧气体通过第1贯通孔(33)、第1集气室(35)、第2贯通孔(34)、第2集气室(36),从气体排出口(27)排出,加压气体室外壳(40)内的气体从由于封闭构件(12)的破坏而产生的开口部进入第1集气室(35),通过第2贯通孔(34)、第2集气室(36),从气体排出口(27)排出。
申请公布号 CN104755328B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2.01
申请号 CN201380056474.1 申请日期 2013.10.15
申请人 株式会社大赛璐 发明人 小林睦治
分类号 B60R21/272(2006.01)I 主分类号 B60R21/27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坤瑞律师事务所 11494 代理人 张平元
主权项 气体发生器(10),其中,容纳有点火器(25)和气体发生剂(38)、且具有气体排出口(27)的筒状的点火机构室外壳(20)与填充有加压气体的筒状的加压气体室外壳(40)连接,形成了外罩容器,点火机构室外壳(20)和加压气体室外壳(40)之间通过具有脆弱部(11)的封闭构件(12)封闭,点火机构室外壳(20)内设置有点火器(25)、气体发生剂(38)、及工作时能够沿轴向移动的多功能构件(30),点火器(25)封闭点火机构室外壳(20)的开口部侧而被固定,多功能构件(30)具有基板部(31)和从基板部(31)的一面延伸的筒状壁部(32),且筒状壁部(32)的前端具有开口部,基板部(31)与点火机构室外壳(20)的内壁面(21)抵接,且具有朝厚度方向的第1贯通孔(33),筒状壁部(32)具有比基板部(31)的外径小的外径,具有朝厚度方向的第2贯通孔(34),开口部与封闭构件(12)的脆弱部(11)抵接,形成有被基板部(31)、筒状壁部(32)以及封闭构件(12)包围的第1集气室(35),在筒状壁部(32)的外壁面和所述点火机构室外壳的内壁面(21)之间,形成包括筒状空间的第2集气室(36),在面向第2集气室(36)的点火机构室外壳(20)的周壁部上形成有气体排出口(27),在包括被基板部(31)、点火器(25)及点火机构室外壳的内壁面(21)包围的空间的气体发生剂充填室(37)内,填充有气体发生剂(38),由点火机构室外壳(20)内的气体发生剂(38)的燃烧而产生的燃烧气体导致内压升高,多功能构件(30)在轴向移动,封闭构件(12)被破坏,并且所述燃烧气体通过第1贯通孔(33)、第1集气室(35)、第2贯通孔(34)、第2集气室(36),从气体排出口(27)排出,加压气体室外壳(40)内的气体从由于封闭构件(12)的破坏而产生的开口部进入第1集气室(35),通过第2贯通孔(34)、第2集气室(36),从气体排出口(27)排出。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