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利用高速公路车辆超速摄像监控系统兼顾借用车主手机实施自动计费的可靠方法
摘要 一种利用高速公路车辆超速摄像监控系统兼顾借用车主手机自动计费的可靠方法(通过手机短信或书面告知收费以及直接刷卡收费),主要是提出一种可以避免车辆排队,快速使用高速公路(1)的实验方案,也就是在现有的监控车辆是否超速的单功能系统的前提下,进而升级为既能监控车辆是否超速,又能监控车辆收费多少的双功能监控系统。——通过在已有的监控车辆是否超速的基础上,又能够:鉴别出车辆进入高速公路(1)的第一个地点(P<sub>1</sub>)和离开的高速公路(1)的第n个地点(Pn),并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计算出应缴纳的费用(其涉及到的全部软件技术均属于现有技术范围);此外,再配合强大的违规(逾期未缴费)处罚措施(例如:罚款甚至吊销驾照)来确保自动收费系统万无一失地顺利进行。
申请公布号 CN10635566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1.25
申请号 CN201610732549.9 申请日期 2012.08.03
申请人 梁嘉麟 发明人 梁嘉麟
分类号 G07B15/06(2011.01)I 主分类号 G07B15/06(2011.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利用高速公路车辆超速摄像监控系统兼顾借用车主手机实施自动计费的可靠方法,A.高速公路(1)上,位于任何一个由出入口形成的地点(P)的两侧均设置了相邻的与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联网的,并且一直处于开启状态的左超速监控摄像头(a)与右超速监控摄像头(b);其特征在于,在上述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的基础上,计费监控系统按照如下的方法建立:B.公路管理处建立了与移动通信联网的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并将领取了驾照车辆的车牌号码以及车主使用的手机(W)号码输进上述的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除此之外,还将车主的通信地址或车主的银行卡卡号也同时输进上述的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C.欲进入高速公路(1)的车辆司机必须首先在距离进口处(3)S距离内使用手机向公路管理处发出请求进入高速公路的短信信号,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即刻会第一次核实发出短信的手机(W)是否属于上述手机(W)号码,如果是肯定的,则:允许车辆通过进口处(3)进入高速公路(1),并同时在进口处(3)竖起栏杆放行;否则,栏杆平放拒绝车辆通行,若车辆强行闯进,车辆的车主定会受到警车追捕和罚款甚至吊销驾照在内的惩罚性追究;D.当车辆通过进口处(3)并经过第一个地点(P<sub>1</sub>)进入高速公路(1)之后,左超速监控摄像头(a)就不会摄取到车辆的车牌号码,而右超速监控摄像头(b)必然会第一次摄取到该车辆的车牌号码,这样确定该车辆是由左往右在高速公路(1)上行驶的,而且就此记录下车辆是从左超速监控摄像头(a)与右超速监控摄像头(b)之间的第一个地点(P<sub>1</sub>)进入到高速公路(1)的,即该车辆在高速公路(1)上的起始点位置也就此确定了;与此同时,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就会第二次核实车辆的车牌号码与车主的手机(W)号码两者是否是同一部车辆使用并已经登记在册的,如果是肯定的,则:允许车辆继续在高速公路(1)上继续行驶;否则,车辆的车主将会受到警车追捕和罚款甚至吊销驾照在内的惩罚性追究;E.当车辆通过第n个地点(Pn)再经过出口处(5)驶离高速公路(1)之前,右超速监控摄像头(b)就不会再摄取到该车辆的车牌号码,而左超速监控摄像头(a)必然会最后一次摄取到该车辆的车牌号码,就此记录下车辆是从左超速监控摄像头(a)与右超速监控摄像头(b)之间的第n个地点(Pn)出去并经过出口处(5)驶离高速公路(1)的,即该车辆在高速公路(1)上的终点位置也就确定了;与此同时,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就会第三次核实车辆的车牌号码与车主的手机(W)号码两者是否是同一部车辆使用并已经登记在册的,如果是肯定的,则:允许车辆通过出口处(5)离开高速公路(1),并同时在出口处(5)竖起栏杆放行;否则,栏杆平放拒绝车辆通行,若车辆强行闯出逃离,车辆的车主定会受到警车追捕和罚款甚至吊销驾照在内的惩罚性追究;F.最后,公路管理处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根据上述第一个地点(P<sub>1</sub>)与上述第n个地点(Pn)两个地点之间的行驶里程来计算出应该缴纳的费用,并以手机短信通知的形式告知或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车辆的车主在一个限定的期限内转账或直接付款,或确保银行卡内有足够的钱款由公路管理处直接刷卡取出钱款,否则,车辆的车主将会受到包括罚款甚至吊销驾照在内的惩罚性追究;本方法涉及例外情况的处理:在惩罚性追究威慑氛围的笼罩下,就为确保能够万无一失地顺利执行,当然,种种违规情况是不能一刀切的,然而,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如果被惩罚性追究者有充分的理由,事后总是可以出具证据解释清楚并给予赦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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