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鲜活有机蔬菜生产方法
摘要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鲜活有机蔬菜生产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准备栽培盘和栽培基质;其中,所述准备栽培盘包括在栽培盘底面平铺麻纤维育苗膜;(2)预处理种子和播种;(3)生长期管理,其中,所述生长期管理主要包括光照管理和水肥管理,转运管理和卖场管理。本发明用栽培盘模式代替常规的蔬菜大块土地种植,打破了蔬菜生产地种植‑采收‑销售的模式,实现了“菜园到厨房零距离”,实现了蔬菜生产销售的“全程鲜活”;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有机蔬菜生产的管理措施,减少甚至避免了病虫害进而可以完全不用农药,生产过程清洁,产品健康卫生;并且通过转运管理和卖场管理进一步利用光合作用,提高蔬菜营养品质。
申请公布号 CN104521533B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1.18
申请号 CN201510015139.8 申请日期 2015.01.13
申请人 中国农业科学院麻类研究所 发明人 王朝云;周晚来;易永健;汪洪鹰;谭志坚;谭石勇
分类号 A01G1/00(2006.01)I;A01G31/02(2006.01)I;A01G9/10(2006.01)I;A01G7/04(2006.01)I 主分类号 A01G1/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弘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63 代理人 逯长明;许伟群
主权项 一种鲜活有机蔬菜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准备栽培盘和栽培基质;其中,所述准备栽培盘包括在栽培盘底面平铺麻纤维育苗膜;(2)预处理种子和播种;(3)生长期管理;其中,所述生长期管理主要包括光照管理和水肥管理,转运管理和卖场管理;其中,所述卖场管理是指利用自然光照、卖场照明光照或者植物生长灯提供光照,其中植物生长灯的光照强度为60‑200μmol·m<sup>‑2</sup>·s<sup>‑1</sup>;其中,步骤(3)中所述转运管理包括经历了充足光照的蔬菜,转运时间控制在12小时内,最长转运时间不超过24小时;其中,充足光照是指在转运前1‑2天,人工照明给予20‑48小时的不间断光照,光照强度低于100μmol·m<sup>‑2</sup>·s<sup>‑1</sup>。
地址 410205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西路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