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三脚架 | ||
摘要 |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三脚架。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为摄影辅助器材,三脚架的顶端可与手机夹组合成可进行自拍的三脚架,三脚架的其中一支脚也可以拆卸后与手机夹组合成长度可伸缩的自拍杆。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2立体图。5.指定设计1为基本设计。 | ||
申请公布号 | CN304014807S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1.18 |
申请号 | CN201630306016.5 | 申请日期 | 2016.07.04 |
申请人 | 乐清市创意影视器材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庆元 |
分类号 | 16-05(10) | 主分类号 | 16-05(10) |
代理机构 | 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 33218 | 代理人 | 王登远 |
主权项 | |||
地址 | 325608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石帆街道绅坊工业区A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