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养殖野兔用饲料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养殖野兔用饲料,包括哺乳期饲料、幼兔饲料和成年兔饲料,本发明提供的养殖野兔用饲料,通过在不同的阶段使用不同配比的饲料,提升饲料的利用率,而且在饲料中加入不同的中药成分,降低在生长期内的成活率,至野兔长止3kg时,本发明的料肉比达到2.25:1,相对于常规的饲料降低了10%以上,生长周期明显缩短。
申请公布号 CN10630651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1.11
申请号 CN201610694381.7 申请日期 2016.08.22
申请人 安徽全红生态农庄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刘全红;阙定锟;高韦;卞尔全;高坤;黄家颍;黄家旺
分类号 A23K50/50(2016.01)I;A23K10/30(2016.01)I;A23K10/37(2016.01)I;A23K10/22(2016.01)I;A23K10/26(2016.01)I;A23K20/163(2016.01)I 主分类号 A23K50/50(2016.01)I
代理机构 合肥广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4129 代理人 李显锋
主权项 一种养殖野兔用饲料,其特征在于,包括哺乳期饲料、幼兔饲料和成年兔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哺乳期饲料按重量计由以下原料制成:红糖5.6份、生姜汁1.2份、石榴汁8份、水10份;所述幼兔饲料按重量计由以下原料制成:玉米15份、豆饼23份、苜蓿草35份、麦麸12份、红薯秧10份、骨粉5份、鱼粉25份、山楂0.8份、大青叶1.2份、麦冬0.5份、余甘子0.28份、沙棘0.32份、牡丹皮0.46份、陈皮1.8份;所述成年兔饲料按重量计由以下原料制成:玉米22‑25份、苜蓿草30‑35份、红薯秧65‑75份、黄豆皮10‑12份、胡萝卜粉6‑8份、苋菜15‑20份、麦芽0.5‑0.8份、青果1‑1.2份、金荞麦0.3‑0.4份、枳壳0.23‑0.4份、荆芥0.9‑1.2份、栀子0.5‑0.75份、桔梗0.15‑0.2份、甘草0.34‑0.5份、陈皮1‑1.5份。
地址 236200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夏桥镇张泊渡村燕东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