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电筒(SLD‑L3015)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手电筒(SLD‑L3015)。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照明工具。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4007691S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1.11
申请号 CN201630323739.6 申请日期 2016.07.15
申请人 宁波双鹿电气有限公司 发明人 费妍
分类号 26-02(10) 主分类号 26-02(10)
代理机构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8 代理人 李迎春
主权项
地址 315111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四安村中溢路2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