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具有抑菌作用的空气清新剂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具有抑菌作用的空气清新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芦荟8‑12份、菊花5‑10份、艾叶5‑10份、萹畜3‑8份、海藻3‑8份、肉桂2‑5份、薄荷8‑12份、穿心莲2‑5份、蒲公英3‑8份。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以纯中药为原料提取配制,既能清新空气、驱除蚊蝇,又能抑菌杀毒、预防疾病的空气清新剂。 |
申请公布号 |
CN10625955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1.04 |
申请号 |
CN201610669071.X |
申请日期 |
2016.08.15 |
申请人 |
陆安剑 |
发明人 |
陆安剑 |
分类号 |
A01N65/42(2009.01)I;A01P17/00(2006.01)I;A01P1/00(2006.01)I;A61L9/013(2006.01)I;A61L101/56(2006.01)N |
主分类号 |
A01N65/42(2009.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6 |
代理人 |
宁霞光 |
主权项 |
一种具有抑菌作用的空气清新剂,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芦荟8‑12份、菊花5‑10份、艾叶5‑10份、萹畜3‑8份、海藻3‑8份、肉桂2‑5份、薄荷8‑12份、穿心莲2‑5份、蒲公英3‑8份。 |
地址 |
545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东环大道4号2栋1单元7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