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识别个人物品的基于光的系统
摘要 公开了一种用于交互与服务订单相关联信息和/或个人物体识别的基于光的系统。结合通信网络和发光控制器使用个人移动电子通信设备以通过用发光网络中的一个或更多个各自可控灯具发光来交互服务订单。可替选地或另外,结合控制以通过发光表明是否存在个人移动电子通信设备与个人物品之间的关联的发光控制器、存储器、以及通信网络来使用个人移动电子通信设备。
申请公布号 CN104270855B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1.04
申请号 CN201410473649.5 申请日期 2010.02.12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D.洛夫兰;L.范德珀尔;D.塞库洛夫斯基;A.弗姆伦
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H04B10/116(2013.01)I 主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陈慧;景军平
主权项 一种用于识别个人物品的基于光的系统,包括:个人移动电子通信设备,用于发送表明设备标识的第一信号;处理器,用于判定个人移动电子通信设备的地点;个人物品,用于发送表明物品标识的第二信号;存储器,用于把设备标识与物品标识相关联;通信网络,用于接收来自个人移动电子通信设备的第一信号以及来自个人物品的第二信号,根据第一信号确定设备标识以及根据第二信号确定物品标识,以及把设备标识和物品标识发送给处理器,其中,处理器检查存储器以求设备标识与物品标识之间的关联,以及生成取决于关联的照射命令;以及发光控制器,用于接收照射命令以及响应于照射命令,通过发光网络中的至少一个各自可控灯具控制个人物品附近的照射以使得个人物品附近的照射在视觉上表明个人物品与个人移动电子通信设备之间的关联。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