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干菜花生米辣椒酱及其制备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属于辣椒酱加工领域,具体涉及干菜花生米辣椒酱及其制备方法。本发明的干菜花生米辣椒酱,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干菜160‑200份、花生米100‑140份、红辣椒90‑130份、桂皮20‑60份、陈皮10‑30份、黄芪1‑20份、枸杞子10‑20份、茉莉花30‑70份、金银花30‑70份、菊花30‑70份、薄荷15‑50份、积雪草20‑60份、植物油12‑30份、蒜米1‑15份及姜丝1‑15份。本发明还提供了所述干菜花生米辣椒酱的制作方法。本发明的干菜花生米辣椒酱,香味诱人,口感独特,能改善人的食欲,促进人体血液循环、散寒驱湿,无食品添加剂或防腐剂,食用安全。 |
申请公布号 |
CN10626275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1.04 |
申请号 |
CN201610807060.3 |
申请日期 |
2016.09.07 |
申请人 |
广西大学 |
发明人 |
王超群 |
分类号 |
A23L27/60(2016.01)I;A23L33/10(2016.01)I |
主分类号 |
A23L27/60(2016.01)I |
代理机构 |
重庆为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0216 |
代理人 |
刘旭章 |
主权项 |
一种干菜花生米辣椒酱,原料中包括干菜和花生米,其特征在于,具体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干菜160‑200份、花生米100‑140份、红辣椒90‑130份、桂皮20‑60份、陈皮10‑30份、黄芪1‑20份、枸杞子10‑20份、茉莉花30‑70份、金银花30‑70份、菊花30‑70份、薄荷15‑50份、积雪草20‑60份、植物油12‑30份、大蒜1‑15份及生姜1‑15份。 |
地址 |
53000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