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带筏板基础建筑物的地下室改造构造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带筏板基础建筑物的地下室改造构造,其特征是利用原有桩作为地下室承力柱,并去除地下室部位部分桩,对原有桩进行加固形成承力柱,承力柱与原有桩之间采用专用连接构造做好有效连接。地下室底板在承力柱位置设置抗剪筋,抗剪筋形状为马凳形。混凝土底板内原有桩外表面设置止水橡胶环,止水橡胶环设置位置为混凝土底板中部,沿原有桩外表面设置环形止水槽,环形止水槽嵌入止水橡胶环;混凝土底板上面设置聚氨酯防水砂浆。本发明构造性能好,安全可靠。 |
申请公布号 |
CN10628503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1.04 |
申请号 |
CN201610638211.7 |
申请日期 |
2016.07.26 |
申请人 |
朱奎 |
发明人 |
朱奎 |
分类号 |
E04G23/02(2006.01)I;E04G23/06(2006.01)I;E02D27/48(2006.01)I |
主分类号 |
E04G23/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
代理人 |
|
主权项 |
一种带筏板基础建筑物的地下室改造结构,其特征是利用原有桩作为地下室承力柱,并去除地下室部位部分桩,对原有桩进行加固形成承力柱,承力柱与原有桩之间采用专用连接构造做好有效连接;原有桩与混凝土底板接触部位采用止水橡胶环进行防水。承力柱是原有桩进行加固后的圆柱,承力柱半径比原有桩半径长120~300mm,即承力柱中加固环形混凝土宽度为120~300mm,承力柱中加固环形混凝土的受力筋采用直径为22~25mm的钢筋,相邻承力柱间距为3.5~6mm;加固后承力柱的总截面积与原所有桩总截面积相同或者相差小于10%;地下室底板厚度为400~550mm,地下室底板在承力柱位置设置抗剪筋,抗剪筋直径采用32~35mm,抗剪筋形状为马凳形;混凝土底板内原有桩外表面设置止水橡胶环,止水橡胶环设置位置为混凝土底板中部,沿原有桩外表面设置环形止水槽,环形止水槽内凹3~5mm,环形止水槽嵌入止水橡胶环;混凝土底板上面设置聚氨酯防水砂浆,聚氨酯防水砂浆厚度为15~25mm。 |
地址 |
325000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荣新路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