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灯台(3)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灯台(3)。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放置蜡烛灯具等照明物。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992730S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1.04
申请号 CN201630443459.9 申请日期 2016.08.30
申请人 罗建华 发明人 罗建华
分类号 06-03(10) 主分类号 06-03(10)
代理机构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8 代理人 王余钱
主权项
地址 337253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源南乡南溪村南陂上屋场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