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主体为平行四杆机构的晾晒架
摘要 一种主体为平行四杆机构的晾晒架,包括上摆杆、中间杆、下摆杆、晾衣杆、夹子、固定连杆和铰链固定端,所述上摆杆、中间杆和下摆杆均有一对,所述中间杆上端与对应的上摆杆下端以及中间杆下端与对应的下摆杆上端通过转轴相连,两个上摆杆之间及两个中间杆之间至少有2个固定连杆,所述晾衣杆在两个下摆杆之间,每个晾衣杆上套有一排夹子,所述上摆杆的上端和下摆杆的下端均通过转轴与铰链固定端相连,所述上摆杆的长度短于下摆杆长度。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主体为平行四杆机构的晾晒架,该晾晒架利用两套并行的四杆机构相互配合,并利用四杆机构的自锁性来自动固定晾衣架。
申请公布号 CN205775432U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2.07
申请号 CN201620716737.8 申请日期 2016.07.08
申请人 金陵科技学院 发明人 刘东
分类号 D06F57/12(2006.01)I 主分类号 D06F57/12(2006.01)I
代理机构 南京众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2206 代理人 蒋昱
主权项 一种主体为平行四杆机构的晾晒架,包括上摆杆(1)、中间杆(2)、下摆杆(3)、晾衣杆(4)、夹子(5)、固定连杆(6)和铰链固定端(7),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摆杆(1)、中间杆(2)和下摆杆(3)均有一对,所述中间杆(2)上端与对应的上摆杆(1)下端以及中间杆(2)下端与对应的下摆杆(3)上端通过转轴相连,两个上摆杆(1)之间及两个中间杆(2)之间至少有2个固定连杆(6),所述晾衣杆(4)在两个下摆杆(3)之间,每个晾衣杆(4)上套有一排夹子(5),所述上摆杆(1)的上端和下摆杆(3)的下端均通过转轴与铰链固定端(7)相连,所述上摆杆(1)的长度短于下摆杆(3)长度。
地址 210000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