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视频浓缩检索分析方法及其系统
摘要 本发明属于安防技术领域,涉及视频监控,尤其是涉及一种视频浓缩检索分析方法及其系统。它解决了现有技术费时费力,难以快速获取所需信息等技术问题。本方法包括下述步骤:A、动态分析;B、编码重组;C、结果标记。所述的动态分析模块与编码重组模块相连,所述的结果标记模块连接在编码重组模块上。本视频浓缩检索分析方法及其系统的优点在于:跳过或快进视频中静止片段,将视频时间大幅缩短,能够方便地获取视频中所需要的信息,大幅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并且能方便地对所需的信息进行检索和标记,在视频中不连续的信息间建立联系,易于操作实施。
申请公布号 CN10307722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2.07
申请号 CN201210594868.X 申请日期 2012.12.31
申请人 浙江元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胡宏宇;何顺兰;王程;陈珂;谢永兵
分类号 G06F17/30(2006.01)I 主分类号 G06F17/30(2006.01)I
代理机构 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 33233 代理人 陆永强
主权项 一种视频浓缩检索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本方法包括下述步骤:A、动态分析:利用基于运动分析的视频检索技术,将监控录像视频中的静止片段自动跳过或快进,并获得按帧截取的运动视频片段;B、编码重组:将按帧截取的运动视频片段进行视频重组,获得重组后的运动视频;C、结果标记:同时播放原始图像画面和重组后的运动视频画面,且将已播放的运动视频按照不同的运动体在播放时间轴上做区分标记;本方法还包括:D、行为分析:对运动视频中不同运动体的运动状况进行分析,若运动体的运动速度超过该运动体设定的速度阈值,则发出报警信号;在上述的步骤D中,设定人物正常走动的速度不大于2m/s,若达到或超过2m/s则为奔跑,且人物奔跑时发出警报信号;设定车辆正常行驶的速度不大于22m/s,若达到或超过22m/s则为车辆超速,且车辆超速时发出警报信号;本方法还包括:E、渲染补偿:对某一帧图像进行存档后,在良好视觉条件下再次模拟捕捉同一摄像机同一视角的图像,然后根据捕捉到的图像对存档的图像进行后期渲染补偿,提供对比;在上述的步骤C中,设定已播放的仅有人物运动的时间段区分标记显示第一颜色,已播放的仅有车辆运动的时间段区分标记显示第二颜色,已播放的同时有人物和车辆运动的时间段区分标记显示第三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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