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轨道交通固定视频监视系统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监控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轨道交通固定视频监视系统。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轨道交通固定视频监视系统,包括各个站点的车站本地监视系统、视频传输系统、公安视频监控系统、控制中心监视系统和网管终端,所述车站本地监视系统通过视频传输系统分别与公安视频监控系统、控制中心监视系统和网管终端进行数据通信。本实用新型能够为控制中心的调度员、各车站值班员、公安人员等提供有关列车运行、防灾救灾、旅客疏导以及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视觉信息,是城市轨道交通维护和保证运输安全的重要手段,且监视效果好,各级监视相互独立,系统较简单,扩展性好,成本低。
申请公布号 CN205726142U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1.23
申请号 CN201620353529.6 申请日期 2016.04.25
申请人 厦门大学 发明人 邵桂芳;李铁军;李东耀
分类号 H04N7/18(2006.01)I;H04N5/225(2006.01)I;B61L23/00(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7/18(2006.01)I
代理机构 厦门市精诚新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5218 代理人 何家富
主权项 一种轨道交通固定视频监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各个站点的车站本地监视系统、视频传输系统、位于公安部门的公安视频监控系统、控制中心监视系统和网管终端,所述车站本地监视系统通过视频传输系统分别与公安视频监控系统、控制中心监视系统和网管终端进行数据通信,所述车站本地监视系统包括设置在车站各个监视点的摄像机、视频分配放大器、视频编码器、数字录像机、第一视频切换控制器、车控室的第一监控设备和警务室的第二监控设备,所述摄像机的视频输出端经视频分配放大器后一路经视频编码器接入视频传输系统,一路经过数字录像机接入视频传输系统,一路经第一视频切换控制器分别与车控室的第一监控设备和警务室的第二监控设备连接,所述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包括第二视频切换控制器,第一视频解码器和第三监控设备,所述视频传输系统输出的视频信号依次经过第二视频切换控制器和第一视频解码器后传输给第三监控设备,所述控制中心监视系统包括第二视频解码器、第三视频切换控制器、第四监控设备和大屏幕,所述视频传输系统输出的视频信号经过第二视频解码器后,一路经过第三视频切换控制器传输给第四监控设备,一路直接传输给大屏幕。
地址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