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吉祥物(大眼虫)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吉祥物(大眼虫)。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吉祥物、装饰品或者广告宣传用品。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结合。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主视图。5.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
申请公布号 CN303929137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1.23
申请号 CN201630260665.6 申请日期 2016.06.20
申请人 深圳市创艺园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钟新球
分类号 11-02(10) 主分类号 11-02(10)
代理机构 北京国坤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91 代理人 姜彦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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