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鉴定指甲中抗精神分裂症用药体内分析标志物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鉴定指甲中抗精神分裂症用药体内分析标志物的方法,具体涉及一种基于微波辅助提取技术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技术快速鉴定指甲中抗精神分裂症用药体内分析标志物的方法。解决了现有鉴定精麻药物的方法中存在的样品局限性问题,提供一种新的思路。该方法开创性的在常压下利用微波进行辅助,提取固化/硬质生物检材中痕量抗精神分裂症用药体内分析标志物,并利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技术进行复核国际与欧盟标准的确证分析,方法反应条件温和,总释放效率高,精密度高,特异性强,选择性强;并且本发明方法,无需过夜,无需特殊设备,耗时短,简便快速。
申请公布号 CN10615376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1.23
申请号 CN201610423142.8 申请日期 2016.06.15
申请人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发明人 沈敏;冯雪伊;陈航
分类号 G01N30/02(2006.01)I 主分类号 G01N30/02(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申新律师事务所 31272 代理人 党蕾
主权项 一种鉴定指甲中抗精神分裂症用药体内分析标志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步骤1:将待检测指甲和氘代内标溶液一同置于聚四氟乙烯离心管内,用微波炉进行微波加热处理;步骤2:往步骤1处理得到的混合物中加入分析改性剂后,进行涡旋、离心分离处理,得到离心分离后混合物的上层清液;步骤3:对步骤2中得到的上层清液进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分析,对待检测指甲中的抗精神分裂症用药体内分析标志物进行确证。
地址 200063 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1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