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辆用灯具
摘要 车辆用灯具(1)包括:射出红色激光(R)的第1光源(102);射出绿色激光(G)的第2光源(104);射出蓝色激光(B)的第3光源(106);至少使红色激光(R)、绿色激光(G)及蓝色激光(B)集合而生成白色激光(W)的集光部(200);以及将白色激光(W)配光而形成预定的配光图案的配光部(300)。
申请公布号 CN103998856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1.23
申请号 CN201280061553.7 申请日期 2012.12.04
申请人 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 发明人 增田刚;柴田裕一;内田直树;望月光之
分类号 F21S8/10(2006.01)I;F21Y115/10(2016.01)N 主分类号 F21S8/1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岳雪兰
主权项 一种车辆用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射出红色激光的第1光源;射出绿色激光的第2光源;射出蓝色激光的第3光源;至少使上述红色激光、上述绿色激光及上述蓝色激光集合而生成白色激光的集光部;将上述白色激光配光而形成预定的配光图案的配光部;监视所述第1光源、所述第2光源以及所述第3光源的激光的射出的监视部;基于所述监视部的监视结果,判断所述第1光源、所述第2光源以及所述第3光源是否发生了激光射出异常的异常判定部,射出异常是指因异常而使得集合光偏离预定的白色范围的情况,不包括射出偏离设定值、但集合光包含在预定的白色范围内的情况。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