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和电子设备
摘要 显示装置(1)具备:显示面板,其具有显示区域P;透明盖(16),其具有与图像的显示面平行的上表面和与上表面连接的侧面;触摸面板;以及箱体(17),其收纳显示面板和触摸面板。触摸面板能检测在透明盖(16)的上表面的外周线的至少一部分中对象物的接触或接近。在能由触摸面板检测对象物的接触或接近的透明盖(16)的外周线的一部分,外周线向内侧凹陷或向外侧突出的部分形成为变形部(16a)。
申请公布号 CN10616483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1.23
申请号 CN201580019353.9 申请日期 2015.04.10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渡边寿史;木村知洋;松冈俊树;杉田靖博;牟金德
分类号 G06F3/041(2006.01)I;G06F3/044(2006.01)I;G06F3/0481(2006.01)I;G06F3/0488(2006.01)I 主分类号 G06F3/041(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11323 代理人 权鲜枝;侯剑英
主权项 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显示面板,其具有显示图像的显示区域;透明盖,其与上述显示区域重叠地设置,具有与上述图像的显示面平行的上表面和与上述上表面连接的侧面;触摸面板,其检测对象物对上述透明盖的接触或接近;以及箱体,其收纳上述显示面板和上述触摸面板,上述触摸面板能在外周线的至少一部分检测对象物的接触或接近,上述外周线是上述透明盖的上述上表面的外周中的上述上表面与上述侧面的边界线,在能由上述触摸面板检测对象物的接触或接近的上述透明盖的上述外周线的一部分,上述外周线向内侧凹陷或向外侧突出的部分形成为变形部。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