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检测制品中双胍类物质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检测制品中双胍类物质的方法。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检测制品中是否添加有双胍类物质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取待测的制品适量,与提取溶剂混合,振摇使充分混合,得混合试液;(2)将步骤(1)所得混合试液过滤,得澄清滤液;(3)向步骤(2)所得滤液中加入检测试剂,摇匀,得混合液,目视观察混合液的变化;(4)如果步骤(3)所得混合液出现沉淀,则表示所述制品中添加有双胍类物质;如果所述混合液未出现沉淀,则表示所述制品中未添加有双胍类物质。本发明方法与现有方法相比,成本低、操作过程简单,适用于在基层部门广泛开展。 |
申请公布号 |
CN104076036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1.16 |
申请号 |
CN201310103997.9 |
申请日期 |
2013.03.28 |
申请人 |
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
发明人 |
王铁松;车宝泉;胡琴;戴红;赵明;王志斌;郭洪祝 |
分类号 |
G01N21/82(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1N21/8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志霖恒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35 |
代理人 |
孟阿妮 |
主权项 |
检测制品中是否添加有双胍类物质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取待测的制品适量,与提取溶剂90~99.5%乙醇混合,通过手振摇1~2分钟使充分混合,得混合试液;(2)将步骤(1)所得混合试液过滤,得澄清滤液,接取澄清滤液0.5~1ml用于下一步骤;(3)向步骤(2)所得滤液中加入检测试剂4‑6%磷钼酸试液,摇匀,得混合液,目视观察混合液的变化;(4)如果步骤(3)所得混合液出现沉淀,则表示所述制品中添加有双胍类物质;如果所述混合液未出现沉淀,则表示所述制品中未添加有双胍类物质。 |
地址 |
100035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水车胡同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