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高强度钢板及其制造方法
摘要 该高强度钢板以质量%计含有C:0.03~0.30%、Si:0.08~2.1%、Mn:0.5~4.0%、P:0.05%以下、S:0.0001~0.1%、N:0.01%以下、酸可溶Al:超过0.004%且为2.0%以下、酸可溶Ti:0.0001~0.20%、选自Ce、La中的至少1种的合计:0.001~0.04%,剩余部分包含铁及不可避免的杂质,将Ce、La、酸可溶Al及S的质量%分别定义为[Ce]、[La]、[酸可溶Al]及[S]时,[Ce]、[La]、[酸可溶Al]及[S]满足0.02≤([Ce]+[La])/[酸可溶Al]<0.25、且0.4≤([Ce]+[La])/[S]≤50,钢组织以面积率计包含1~50%的马氏体。
申请公布号 CN102892910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1.16
申请号 CN201180023000.8 申请日期 2011.05.10
申请人 新日铁住金株式会社 发明人 诹访嘉宏;山本研一;前田大介;广濑智史;重里元一;吉永直树
分类号 C22C38/00(2006.01)I;C21D9/46(2006.01)I;C22C38/14(2006.01)I;C22C38/58(2006.01)I;C21C7/04(2006.01)I 主分类号 C22C38/00(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周欣;陈建全
主权项 一种高强度冷轧钢板,其特征在于,以质量%计,含有:C:0.03~0.30%、Si:0.08~2.1%、Mn:0.5~4.0%、P:0.05%以下、S:0.0001~0.1%、N:0.01%以下、酸可溶Al:超过0.004%且为2.0%以下、酸可溶Ti:0.0001~0.006%、选自Ce、La中的至少1种的合计:0.001~0.04%、剩余部分为铁及不可避免的杂质,将Ce、La、酸可溶Al及S的质量%分别定义为[Ce]、[La]、[酸可溶Al]及[S]时,[Ce]、[La]、[酸可溶Al]及[S]满足0.02≤([Ce]+[La])/[酸可溶Al]<0.10、且0.4≤([Ce]+[La])/[S]≤50,钢组织以面积率计包含1~20%的马氏体,所述钢组织中包含的所述马氏体的最大硬度为600Hv以下。
地址 日本东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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