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圆形锯片及用圆形锯片加工的方法
摘要 存在如下的问题:在使用具有粘结到锯沟的尖端的圆形锯片来切断或切割空心工件时,工件的切屑沿圆形锯片的旋转轴线的方向向右和向左散落,并且,残留于工件的空心部分内侧,这造成稍后的加工中的问题。通过如下的构造而解决该问题:使圆形锯片(10)的锯沟(14)的锯沟底部(18)和背部部分(20)呈直线地形成,并且,将由背部部分(20)相对于直线(L1)限定而形成的倾斜角(Φ)设定于‑5°与35°之间,直线(L1)经过圆形锯片(10)的旋转中心和旋转方向上的锯沟底部(18)的前部部分(24)。
申请公布号 CN10611212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1.16
申请号 CN201610295391.3 申请日期 2016.05.06
申请人 兼房株式会社 发明人 饭沼知行;千叶整
分类号 B23D61/02(2006.01)I;B23D65/00(2006.01)I 主分类号 B23D61/02(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刘林华;李婷
主权项  一种圆形锯片,具有沿锯沟(14)的旋转方向向后粘结到基底金属(12)的尖端(16),该锯沟(14)在所述基底金属(12)的外周以预定的间隔凹入,其中:所述锯沟(14)的锯沟底部(18)呈直线地成形,并且所述锯沟(14)的面向所述尖端(16)的前刀面(22)的背部部分(20)呈直线地成形,由所述背部部分(20)相对于直线(L1)而形成的倾斜角Φ处于‑5°与35°之间,该直线(L1)经过所述圆形锯片的旋转中心和所述旋转方向上的所述锯沟底部(18)的前部部分(24),由直线锯沟底部(18)相对于直线(L2)而形成的倾斜角θ处于45°与100°之间,该直线(L2)经过所述圆形锯片的所述旋转中心和所述旋转方向上的所述锯沟底部(18)的后部部分(26),并且所述锯沟底部(18)的直线长度(D)处于3.5 mm与7.5 mm之间。
地址 日本爱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