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娱乐跷跷板 |
摘要 |
一种娱乐跷跷板具有底座,底座上设有两根立柱,立柱的顶部通过一根转轴活动安装有三个板框,从内到外分别为内框、中框和外框,其中内框位于中框的内部,中框位于外框的内部。底座上还设有电机,每个板框的每侧的边上位于电机两侧的部位均通过一根连杆与电机相连接,板框只能够通过连杆控制运动。板框的两端均设有一个座位,所有座位的底部均设有一个音乐盒。本发明能够供一家三口或多口同时使用跷跷板,还能够在使用的过程中发出音乐,增进感情,趣味性强,便于推广。 |
申请公布号 |
CN10607591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1.09 |
申请号 |
CN201610620789.X |
申请日期 |
2016.07.29 |
申请人 |
马可昕 |
发明人 |
马可昕 |
分类号 |
A63G1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3G1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12 |
代理人 |
谈杰 |
主权项 |
一种娱乐跷跷板,具有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上设有两根立柱(11),所述立柱(11)的顶部通过一根转轴活动安装有三个板框(2),从内到外分别为内框(21)、中框(22)和外框(23),其中所述内框(21)位于所述中框(22)的内部,所述中框(22)位于所述外框(23)的内部;所述底座(1)上还设有电机(5),每个所述板框(2)的每侧的边上位于所述电机(5)两侧的部位均通过一根连杆(51)与所述电机(5)相连接,所述板框(2)只能够通过连杆(51)控制运动;所述板框(2)的两端均设有一个座位(3),所有所述座位(3)的底部均设有一个音乐盒(4)。 |
地址 |
325200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嘉宝锦园H幢2单元20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