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传送激光能量的照明治疗探头
摘要 本发明通常涉及用于治疗患者的眼睛的系统、方法和设备。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提供的系统包括用于产生治疗激光和照明光的控制台。系统可以进一步包括用于将照明光传送到眼睛以照明眼睛的睫状突的治疗探头。在睫状突被照明的状态下,治疗探头可以被对准以将来自控制台的治疗激光传送到眼睛的睫状突,以达到针对青光眼治疗患者的目的。在一些实施例中,治疗探头可以设置有用于将光发送到眼睛的特定区域或以需要的角度发送以照明睫状突的照明光纤。在一些实施例中,治疗探头可以被构造为与可移除的笔形电筒合作以照明眼睛。
申请公布号 CN10610262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1.09
申请号 CN201580015608.4 申请日期 2015.02.25
申请人 艾瑞黛克斯公司 发明人 S·D·沃尔德;K·A·皮尔特里;D·布扎瓦
分类号 A61B18/18(2006.01)I 主分类号 A61B18/18(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杜文树
主权项 一种用于治疗患者的眼睛的方法,所述眼睛具有角膜、瞳孔、视轴和睫状突,并且患有青光眼,所述方法包括:提供用于治疗患者的眼睛的治疗探头,所述治疗探头包括治疗光纤、照明光导管以及用于与眼睛的表面耦合的接触表面,该治疗光纤用于将治疗激光从治疗光纤的远端传送到眼睛,该照明光导管用于将照明光从照明光导管的远端传送到眼睛;将治疗探头的接触表面放置在患者的眼睛的表面上;通过将来自治疗探头的照明光导管的远端的照明光导向眼睛来照明眼睛的睫状突的边缘;将治疗探头的治疗光纤的远端按照被照明的睫状突的边缘定位;在治疗探头被按照被照明的睫状突的边缘定位的同时,将来自治疗光纤远端的治疗激光传送到眼睛。
地址 美国加利福尼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