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自拍杆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自拍杆。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是用于固定手机、相机、平板电脑进行自拍的自拍杆。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900277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0.26
申请号 CN201630147504.6 申请日期 2016.04.27
申请人 林丽娣 发明人 林丽娣
分类号 14-99(10) 主分类号 14-99(10)
代理机构 北京创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77 代理人 武媛;吕学文
主权项
地址 517100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城北居委会红星7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