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治疗毒盛酿脓证型发颐病的中药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毒盛酿脓证型发颐病的中药,其特征是由下列重量配比的药材制成的中药制剂:连翘18—20份,皂角刺30—32份,白芷28—30份,黄芩38—40份,黄连20—25份,僵蚕12—15份,元参15—18份,升麻12—15份,芒硝3—6份,牛蒡子15—18份,甘草22—25份,柴胡22—25份,马勃18—20份,荆芥穗18—20份。本发明将以上各种原料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各成份之间相互协调,相互作用,对毒盛酿脓证型发颐病能够标本兼治,且对身体有良好的调理作用。多年来,通过对50例此类患者的跟踪调查统计,表明此药方治愈率达到86%。 |
申请公布号 |
CN10603881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0.26 |
申请号 |
CN201610608340.1 |
申请日期 |
2016.07.29 |
申请人 |
翁敏芬 |
发明人 |
翁敏芬 |
分类号 |
A61K36/808(2006.01)I;A61P29/00(2006.01)I;A61K35/64(2015.01)N;A61K33/04(2006.01)N |
主分类号 |
A61K36/808(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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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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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治疗毒盛酿脓证型发颐病的中药,其特征是由下列重量配比的药材制成的中药制剂:连翘18—20份,皂角刺30—32份,白芷28—30份,黄芩38—40份,黄连20—25份,僵蚕 12—15份,元参15—18份,升麻12—15份,芒硝3—6份,牛蒡子15—18份,甘草22—25份,柴胡22—25份,马勃18—20份,荆芥穗18—20份。 |
地址 |
265500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汇福街25号4单元5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