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无人机发射与回收装置
摘要 一种无人机发射与回收装置,属于无人机控制技术领域,包括支撑架、大臂、发射/回收台,大臂设置在支撑架上部且能够绕支撑架转动,发射/回收台上设置在大臂外端,其与大臂的角度能够自动调整。在发射/回收台上设置有能够自动张开、合并的上颚及下颚,上颚与下颚之间设置有柔性缓冲条,在下颚上还设置有无人机姿态调整机构,用于对正无人机。本发明的无人机发射与回收装置在发射或回收状态下能够拟合出一条直线路径,因而使发射、回收无人机的过程较准确、平稳,由于设置有无人机姿态调整机构,因而能够减少无人机发射与回收过程中的人工干预。
申请公布号 CN104787351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0.19
申请号 CN201510184873.7 申请日期 2015.04.17
申请人 东北大学 发明人 陈述平;孙聪;陈朝浪;李旭升;蒲敏;吕飞;马明旭;付琳;李政泽;杜聪聪
分类号 B64F1/02(2006.01)I;B64F1/06(2006.01)I 主分类号 B64F1/02(2006.01)I
代理机构 沈阳东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1109 代理人 崔兰莳
主权项 一种无人机发射与回收装置,包括门型的支撑架,支撑架上部通过轴承设置有第一横轴,第一横轴上设置有能够随第一横轴转动的大臂,第一横轴由第一电机带动,大臂的外端设置有抛射/回收台,其特征在于,抛射/回收台铰接在大臂外端,抛射/回收台与大臂之间设置有角度调整机构;所述抛射/回收台包括下颚及上颚,下颚包括下颚框架,下颚框架中部设置有前后方向的弹射器,下颚框架内、弹射器的两侧分别设置有下颚板,所述弹射器的上表面与下颚板相平齐,下颚上还设置有无人机姿态调整机构,所述无人机姿态调整机构包括两根对正杆,所述两根对正杆分别设置在弹射器的左、右两侧,对正杆的后端通过动力机构设置在下颚的后部,对正杆的前部能够在下颚板的上平面旋转;下颚框架左、右两侧中部的上部分别设置有一个上颚支架,上颚包括向前的第一上颚及向后的第二上颚,所述第一上颚及第二上颚均包括冂型的框架,第一上颚的框架后部的开口端及第二上颚的框架前部的开口端均固定设置有第二横轴,所述第二横轴均通过轴承设置在上颚支架上,两个第二横轴上分别设置有动力机构,在第一上颚框架的前端与第二上颚框架的后端之间设置有若干柔性缓冲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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