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灯组件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灯组件,其具有反射器(17)、光源(22)、具有第一颜色区(15)和第二不同颜色或透明的区(16)的外灯罩(12)以及具有透反表面的内透镜(19)。本文所述灯组件的实施例可用作(例如)指示牌、背光源、显示器、工作照明、照明器和交通工具(例如,轿车、货车、飞机等)部件。包括灯组件的交通工具包括灯组件为交通工具尾灯组件的那些交通工具。
申请公布号 CN102472470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0.12
申请号 CN201080033395.5 申请日期 2010.07.20
申请人 3M创新有限公司 发明人 蒂莫西·V·斯塔格;戴维·A·安德;马克·E·纳皮耶腊拉;巴里·S·卡朋特
分类号 F21S8/10(2006.01)I;F21V9/08(2006.01)I;F21W101/14(2006.01)N;F21Y115/10(2016.01)N 主分类号 F21S8/1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代理人 梁晓广;关兆辉
主权项 一种照明组件,其包括:外灯罩,所述外灯罩具有相背的第一和第二主表面,和具有第一颜色的第一区,和具有不同的第二颜色或透明二者中的至少一者的第二区,所述第二主表面为内主表面;反射器,具有与所述外灯罩的所述内主表面的至少30%平行的内主表面;设置在所述外灯罩和所述反射器之间的内透镜,所述内透镜具有相背的第一和第二主表面,其中所述内透镜的所述第一或第二主表面中的至少一个是透反表面,并具有比在法向入射下由如下菲涅耳公式指定的反射率大的反射率:<img file="FDA0001011853020000011.GIF" wi="251" he="133" />其中R是法向入射下的反射率,n是材料的折射率,其中与所述内透镜的第一主表面相比,所述内透镜的第二主表面离所述反射器的内主表面更近;和第一光源,当被供能时发出第一颜色;其中在所述内透镜的内主表面和所述反射器的内主表面之间存在光腔,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光源被选择且设置用于将光引入所述光腔,使得当从所述外灯罩的第一主表面观察时,所述第一光源在被供能时,所述第一和第二区具有相同颜色。
地址 美国明尼苏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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