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光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发光装置,其具备能够以不易影响装置的配光的构造抑制变形的元件收纳器。发光装置具备:元件收纳器,其具有凹部且在横向上长,包括在所述横向上排列且构成所述凹部的底的一对引线电极和与所述一对引线电极一体成形且构成所述凹部的侧壁的成形体;发光元件,其配置在所述凹部的底的所述一对引线电极中的至少一方上,所述成形体具有连结在所述凹部的纵向相对的两个侧壁彼此的加强部,所述加强部由分别与所述两个侧壁连接的两个端部区域和所述两个端部区域之间的中间区域构成,所述两个端部区域的高度比所述中间区域的高度高,所述中间区域的高度比所述凹部的底的所述一对引线电极的表面高且比所述发光元件的上面的高度低。
申请公布号 CN10602476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0.12
申请号 CN201610171964.1 申请日期 2016.03.24
申请人 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石川哲也
分类号 H01L25/075(2006.01)I;H01L33/48(2010.01)I;H01L33/62(2010.01)I 主分类号 H01L25/075(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张劲松
主权项 一种发光装置,具备:元件收纳器,其具有凹部且在横向上长,并包括在所述横向上排列且构成所述凹部的底的一对引线电极和与所述一对引线电极一体成形且构成所述凹部的侧壁的成形体;发光元件,其配置在所述凹部的底的所述一对引线电极中的至少一方上,所述成形体具有连结在所述凹部的纵向相对的两个侧壁彼此的加强部,所述加强部由分别与所述两个侧壁连接的两个端部区域和所述两个端部区域之间的中间区域构成,所述两个端部区域的高度比所述中间区域的高度高,所述中间区域的高度比所述凹部的底的所述一对引线电极的表面高且比所述发光元件的上面的高度低。
地址 日本德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