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瓶车(大哈)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瓶车(大哈)。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出行的交通工具。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整体设计。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省略视图:仰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
申请公布号 CN303886919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0.12
申请号 CN201630322728.6 申请日期 2016.07.14
申请人 张全清 发明人 张全清
分类号 12-11(10) 主分类号 12-11(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317500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小溪村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