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柴油发动机排气后处理装置专用点火棒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柴油发动机排气后处理装置专用点火棒,包括固定筒、一端伸入固定筒且另一端伸出固定筒的导热体、固定在导热体内的发热丝、一端与发热丝连接且另一端伸出固定筒的导线,所述导线和导热体位于固定筒的两侧,所述导热体远离固定筒一端固定一弹簧,所述导线沿轴向自弹簧中穿出,所述弹簧伸入固定筒的长度为固定筒长度的1/10‑1/9,所述弹簧伸入固定筒的长度为弹簧长度的1/5;导线容易发生磨损而断掉,弹簧的设置主要用于保护导线,且弹簧可以随导线发生弯曲,适用工况更多,弹簧本身具有一定的弹性,抗冲击性更强,通过保护导线来延长整个点火棒的使用寿命。 |
申请公布号 |
CN205638616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0.12 |
申请号 |
CN201620339563.8 |
申请日期 |
2016.04.21 |
申请人 |
杭州携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志明;楼永良;吴丽威 |
分类号 |
F01N3/025(2006.01)I;F01N3/38(2006.01)I |
主分类号 |
F01N3/025(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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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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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柴油发动机排气后处理装置专用点火棒,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筒(1)、一端伸入固定筒(1)且另一端伸出固定筒(1)的导热体(2)、固定在导热体(2)内的发热丝(4)、一端与发热丝(4)连接且另一端伸出固定筒(1)的导线(3),所述导线(3)和导热体(2)位于固定筒(1)的两侧,所述导热体(2)远离固定筒(1)一端固定一弹簧(5),所述导线(3)沿轴向自弹簧(5)中穿出,所述弹簧(5)伸入固定筒(1)的长度为固定筒(1)长度的1/10‑1/9,所述弹簧(5)伸入固定筒(1)的长度为弹簧(5)长度的1/5。 |
地址 |
311106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张家墩路127号2幢(A楼)20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