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结构使得正极、负极和非水电解质容纳在电池箱中。此电池至少在组装电池时包含二(草酸根合)硼酸锂(LiBOB)。负极包含衍生自LiBOB并含有硼原子(B)和碳酸根离子(CO<sub>3</sub><sup>2‑</sup>)的膜。碳酸根离子的摩尔含量mc与硼原子的摩尔含量mb之间的比率(mc/mb)是4.89或更小。在一个优选方面中,当在组装时LiBOB的摩尔含量A是A(mmol)并且在电池箱中的剩余空间体积是V(cm<sup>3</sup>)时,比率A/V是0.053或更小。 |
申请公布号 |
CN10599308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0.05 |
申请号 |
CN201580008645.2 |
申请日期 |
2015.02.10 |
申请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鬼冢宏司 |
分类号 |
H01M4/133(2006.01)I;H01M4/36(2006.01)I;H01M10/052(2006.01)I;H01M10/0568(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1M4/133(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林柏楠;刘金辉 |
主权项 |
一种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包含:正极;负极;非水电解质;和设计用于容纳正极、负极和非水电解质的电池箱,非水电解质至少在组装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时包含二(草酸根合)硼酸锂,负极包含衍生自二(草酸根合)硼酸锂的膜,并且此膜含有硼原子和碳酸根离子,碳酸根离子的摩尔含量与硼原子的摩尔含量之间的比率是等于或小于4.89。 |
地址 |
日本爱知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