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以红肉苹果为原料酿造苹果酒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以红肉苹果的鲜榨果汁为原料酿制苹果酒的方法。其酿造方法包括:分选清洗;榨汁;果胶酶处理;发酵;过滤澄清;苹果酸-乳酸发酵;过滤澄清;成品。本发明的优越性在于所酿造的苹果酒较以白肉苹果酿造的苹果酒具有较高含量的总酚,含量高于1500mg/L,富含没食子酸、绿原酸、对香豆酸、槲皮素、芦丁、根皮苷、表儿茶素和儿茶素。酒体色度在3-5之间,色调>1,呈宝石红色,澄清透明,无沉淀物。具有优雅,新鲜的苹果香和协调的酒香,酒体丰满,口感柔和,适饮范围广泛,具有更好的保健功能。目前,在国内市场上未见红色苹果酒的销售,也未见其酿造技术的公开报道。本发明首次利用红肉苹果为原料酿造苹果酒,方法科学合理,简单易控,对我国红肉苹果资源的开发利用,生产适应市场需求的优质苹果酒提供技术支持。
申请公布号 CN10598587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0.05
申请号 CN201510092581.0 申请日期 2015.03.02
申请人 青岛农业大学 发明人 戴洪义;李静媛;宋静;祝军;张玉刚;柏淑花
分类号 C12G3/02(2006.01)I 主分类号 C12G3/02(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红肉苹果酒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红肉果实作原料给苹果酒提供较高含量的酚类物质和宝石红的酒体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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