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子设备碎屏险查验方法与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电子设备碎屏险查验方法与系统。该方法包括:投保电子设备自网络服务器获取二维码,并将二维码显示于投保电子设备的屏幕,二维码包含投保电子设备的身份信息及第一时间戳。辅助电子设备扫描二维码进入拍照界面时,网络服务器将第一时间戳变更为第二时间戳,第二时间戳为辅助电子设备扫描二维码的时刻,辅助电子设备通过拍照界面对投保电子设备屏幕进行拍照,并上传照片至网络服务器,网络服务器记录照片上传时间。网络服务器根据承保条件对照片进行查验,确定满足承保条件则接受承保,否则不接受承保。可远程实现对投保的电子设备的屏幕完好性进行自动查验,保证投保电子设备与所上传的照片中的屏幕对应的电子设备的一致性。 |
申请公布号 |
CN10597625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9.28 |
申请号 |
CN201610298362.2 |
申请日期 |
2016.05.06 |
申请人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方远近 |
分类号 |
G06Q40/08(2012.01)I |
主分类号 |
G06Q40/08(2012.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张洋;黄健 |
主权项 |
一种电子设备碎屏险查验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投保电子设备自网络服务器获取二维码,并将所述二维码显示于所述投保电子设备的屏幕,所述二维码包含所述投保电子设备的身份信息及第一时间戳;辅助电子设备扫描所述二维码进入拍照界面时,所述网络服务器将所述第一时间戳变更为第二时间戳,所述第二时间戳为所述辅助电子设备扫描所述二维码的时刻;所述辅助电子设备通过所述拍照界面对所述投保电子设备屏幕进行拍照,并上传照片至所述网络服务器,所述网络服务器记录所述照片上传时间;所述网络服务器根据承保条件对所述照片进行查验,确定满足所述承保条件则接受承保,否则不接受承保,所述承保条件为:所述照片上传时间与所述第二时间戳之间时间间隔小于第一预设时间,且所述照片中的二维码包含的投保电子设备的身份信息与所述网络服务器中存储的所述投保电子设备的身份信息一致,所述照片中的所述投保电子设备屏幕完整。 |
地址 |
100031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