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LF炉液态精炼渣在热态钢包内回收利用的短流程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LF炉液态精炼渣在热态钢包内回收利用的短流程方法,第一次造新渣对钢水进行精炼后,渣钢之间的硫分配系数远远没达到理论平衡值,可以重复使用,在钢水浇完后,通过天车吊运,把液态精炼渣与待LF炉精炼的钢水混合,然后把混合后的钢水吊至LF炉进行精炼操作,可以减少石灰和萤石消耗,利用渣的物理热,实现快速成渣,降低了电耗,每吨钢可降低成本约5元/吨,并可回收铸机浇余钢水。
申请公布号 CN10596994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9.28
申请号 CN201610506141.X 申请日期 2016.06.30
申请人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于海燕;尹卫平;高龙永;刘聪;付庆林;杜泽国;杨晓清;张贺全;刘正华;汤晓辉
分类号 C21C7/076(2006.01)I 主分类号 C21C7/076(2006.01)I
代理机构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5 代理人 杨先凯
主权项 一种LF炉液态精炼渣在热态钢包内回收利用的短流程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待LF炉精炼后的钢水在铸机上浇注完成后,将钢包内的LF炉液态精炼渣继续留在钢包中;2)将步骤1)中钢包留存的LF炉液态精炼渣与待LF炉精炼的钢水混合;3)将步骤2)中混入LF炉液态精炼渣的待LF炉精炼的钢水吊运至LF精炼炉工位,进行LF炉精炼操作,得到目标精炼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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