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便携式自拍杆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便携式自拍杆,包括把手、连接杆、杆尖以及拍照设备固定架,所述的把手上设有可供连接杆插入并可与连接杆螺纹连接的第一腔体和第二腔体,所述的杆尖一端设置有连接柱,所述的连接杆上设置有可供连接柱部分插入的第三腔体且连接柱与第三腔体的侧壁螺纹连接,所述的连接杆上设置有用于容纳杆尖的第四腔体,所述的第四腔体与第三腔体连通,所述的拍照设备固定架与连接柱远离杆尖的一端螺纹连接;该便携式自拍杆既能够自拍拍照使用,也能够作为拐杖使用。 |
申请公布号 |
CN205597336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9.28 |
申请号 |
CN201620301455.1 |
申请日期 |
2016.04.12 |
申请人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发明人 |
王溢鹏;周亚美;林立 |
分类号 |
A45B3/00(2006.01)I;F16M13/04(2006.01)I;F16M11/04(2006.01)I;G03B17/56(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5B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8 |
代理人 |
李迎春 |
主权项 |
一种便携式自拍杆,其特征在于:包括把手(1)、连接杆(2)、杆尖(3)以及拍照设备固定架,所述的把手(1)上设有可供连接杆(2)插入并可与连接杆(2)螺纹连接的第一腔体(4)和第二腔体(5),所述的杆尖(3)一端设置有连接柱(31),所述的连接杆(2)上设置有可供连接柱(31)部分插入的第三腔体(6)且连接柱(31)与第三腔体(6)的侧壁螺纹连接,所述的连接杆(2)上设置有用于容纳杆尖(3)的第四腔体(21),所述的第四腔体(21)与第三腔体(6)连通,所述的拍照设备固定架与连接柱(31)远离杆尖(3)的一端螺纹连接。 |
地址 |
315100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