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载摄像头
摘要 车载摄像头(1)由于在从车载摄像头主体(5)的上面(50)突出的突设部(59)设置透镜(50c),所以与将车载摄像头主体整体配置于托架(3)的下方时相比,能够在距离挡风玻璃最短的位置配置透镜(50c),因此能够缩短遮光罩(8)的长度。与此同时,车载摄像头(1)能够增大托架(3)的粘贴于挡风玻璃的部分的面积。
申请公布号 CN104185576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9.21
申请号 CN201380015847.0 申请日期 2013.03.01
申请人 株式会社电装 发明人 奥田翔
分类号 B60R11/04(2006.01)I 主分类号 B60R11/0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李洋;苏琳琳
主权项 一种车载摄像头,其具备粘贴于挡风玻璃的车内侧的托架和被固定于所述托架且具备透镜的车载摄像头主体,所述托架具有:被粘贴于所述挡风玻璃的粘贴部和在所述粘贴部的下方支承所述车载摄像头主体的安装部,并且,所述车载摄像头主体具备:对置部,其在向所述托架的固定状态位于所述粘贴部下;突设部,其在与所述对置部之间具有向上方突出的阶梯差,供安装透镜;以及遮光部,其形成至少包括所述透镜与所述挡风玻璃之间的空间中的由通过所述透镜的所述车载摄像头主体的视角划定的视角划定空间在内的禁忌空间,并以遮挡从所述禁忌空间的外部向所述禁忌空间内的光的方式构成,所述粘贴部具备第1切开部,该第1切开部在所述车载摄像头主体向所述托架的固定状态时在所述突设部的上方形成沿着所述挡风玻璃的空间。
地址 日本爱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