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利用钢板桩作为支护围堰的基坑施工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利用钢板桩作为支护围堰的基坑施工方法,适用于强透水性砂土地质或强流塑性淤泥地质,其依次包括以下步骤:A、插打钢板桩形成钢板桩围堰;B、用高压旋喷注浆法对待施工基坑的底面进行封底;C、基坑开挖和围堰内支撑安装。相对于传统的基坑先开挖后封底的方法,本发明通过先封底再开挖,可防止在强透水性砂土地质或强流塑性淤泥地质情况下开挖基坑时发生围堰坍塌、围堰底管涌或上拱,避免排水、降水导致周围建筑物沉降,避免水下封底。 |
申请公布号 |
CN104196034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9.21 |
申请号 |
CN201410477052.8 |
申请日期 |
2014.09.18 |
申请人 |
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姜薪;孙迎春;戴考红;肖锐;王艳青;王海峰;陈卓;林腾飞 |
分类号 |
E02D17/02(2006.01)I;E02D19/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E02D17/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04 |
代理人 |
朱丽岩 |
主权项 |
一种利用钢板桩作为支护围堰的基坑施工方法,适用于强透水性砂土地质或强流塑性淤泥地质,其特征在于依次包括以下步骤:A、插打钢板桩形成钢板桩围堰;B、用高压旋喷注浆法对待施工基坑的底面进行封底;C、基坑开挖和围堰内支撑安装;在所述步骤C中,首先根据钢板桩围堰平面尺寸以及深度确定围堰内支撑道数和位置,其中最下层的内支撑与待施工地下主体顶面之间的距离大于等于10cm,相邻内支撑之间的距离小于等于3m;基坑开挖时采用抓斗取土,在开挖到内支撑设置位置时,及时安装内支撑确保围堰稳定,然后再继续开挖,严禁在设置支撑前超挖;采用双拼工字钢及钢管做成骨架作为围堰内支撑,内支撑采用斜边菱形型式;在钢管与双拼工字钢之间设置千斤顶,用千斤顶顶紧钢板桩围堰上的双拼工字钢,确保钢板桩围堰的位置以及钢板桩围堰与内支撑之间连接紧密,然后再用型钢将双拼工字钢及钢管焊接牢固。 |
地址 |
100161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2号中建一局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