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音视频分享、播放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网络通信技术领域,提供了一种音视频分享、播放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其中音视频分享方法包括:监测到音视频分享指令后,获取需分享的音视频片段的时间信息和提示信息;将所述时间信息、提示信息与所述音视频的播放地址生成分享链接;根据所述分享链接,分享所述需分享的音视频片段。本发明实施例在分享音视频时,可实现音视频片段和提示信息的同步分享,音视频时间信息和提示信息以参数的形式加入分享链接中,无需重生成音视频片段,处理较为方便,且用户除了能选择播放分享的音视频片段,还可以选择播放完整的音视频,实现了分享的精细化管理。 |
申请公布号 |
CN10595982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9.21 |
申请号 |
CN201610478819.8 |
申请日期 |
2016.06.27 |
申请人 |
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刘晓江 |
分类号 |
H04N21/84(2011.01)I;H04N21/845(2011.01)I;H04N21/858(2011.01)I;H04N21/433(2011.01)I;H04N21/462(2011.01)I |
主分类号 |
H04N21/84(2011.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爱迪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41 |
代理人 |
何婷 |
主权项 |
一种音视频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监测到音视频分享指令后,获取需分享的音视频片段的时间信息和提示信息;将所述时间信息、提示信息与所述音视频的播放地址生成分享链接;根据所述分享链接,分享所述需分享的音视频片段。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3号楼10层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