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音视频分享、播放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摘要 本发明涉及网络通信技术领域,提供了一种音视频分享、播放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其中音视频分享方法包括:监测到音视频分享指令后,获取需分享的音视频片段的时间信息和提示信息;将所述时间信息、提示信息与所述音视频的播放地址生成分享链接;根据所述分享链接,分享所述需分享的音视频片段。本发明实施例在分享音视频时,可实现音视频片段和提示信息的同步分享,音视频时间信息和提示信息以参数的形式加入分享链接中,无需重生成音视频片段,处理较为方便,且用户除了能选择播放分享的音视频片段,还可以选择播放完整的音视频,实现了分享的精细化管理。
申请公布号 CN10595982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9.21
申请号 CN201610478819.8 申请日期 2016.06.27
申请人 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刘晓江
分类号 H04N21/84(2011.01)I;H04N21/845(2011.01)I;H04N21/858(2011.01)I;H04N21/433(2011.01)I;H04N21/462(2011.01)I 主分类号 H04N21/84(2011.01)I
代理机构 深圳市爱迪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41 代理人 何婷
主权项 一种音视频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监测到音视频分享指令后,获取需分享的音视频片段的时间信息和提示信息;将所述时间信息、提示信息与所述音视频的播放地址生成分享链接;根据所述分享链接,分享所述需分享的音视频片段。
地址 100000 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3号楼10层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