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配有LED提醒灯的垃圾桶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配有LED提醒灯的垃圾桶,包括桶体、挡雨板和灭烟口,挡雨板固连在桶体的垃圾进口处上方,灭烟口固连在挡雨板顶端,桶体分隔成左右两个,左边是可回收桶,右边是不可回收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回收桶上设有可回收LED灯,不可回收桶上设有不可回收LED灯,所述的灭烟口上方设有灭烟LED灯,本实用新型在夜间时,LED灯会亮起,让人识别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同时,顶端的灭烟处采用红色灯,让人在远处就可以观察到。 |
申请公布号 |
CN205589820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9.21 |
申请号 |
CN201620242621.5 |
申请日期 |
2016.03.28 |
申请人 |
南昌永皓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黄兴隆;张建国;明扬 |
分类号 |
B65F1/00(2006.01)I;B65F1/14(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5F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久维律师事务所 11582 |
代理人 |
邢江峰 |
主权项 |
一种配有LED提醒灯的垃圾桶,包括桶体(1)、挡雨板(2)和灭烟口(3),挡雨板(2)固连在桶体(1)的垃圾进口处上方,灭烟口(3)固连在挡雨板(2)顶端,桶体(1)分隔成左右两个,左边是可回收桶,右边是不可回收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回收桶上设有可回收LED灯(4),不可回收桶上设有不可回收LED灯(5),所述的灭烟口(3)上方设有灭烟LED灯(6)。 |
地址 |
330000 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镇上罗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