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鲍鱼酱及其制备方法
摘要 本发明属于鲍鱼罐头加工领域,具体为一种鲍鱼酱及其制备方法,所述鲍鱼酱包括如下重量份的各物质:蘑菇12‑17份、鲍鱼33‑40份、奶油5‑14份、豆豉2‑8份、水24‑27份、枸杞酒0.1‑0.3份、蒜蓉1‑3份、枸杞3‑7份、菊花1‑4份、橄榄油1‑3份、海藻5‑8份、煅牡蛎10‑14份、橄榄8‑15份、苹果3‑5份、菊花醋1‑3份、豉汁5‑10份。其通过制备过程中对工艺与配料的控制充分保存了鲍鱼的营养成分与口感,另外在制备完成后可即取即食。
申请公布号 CN10594247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9.21
申请号 CN201610387620.4 申请日期 2016.06.02
申请人 莆田市海扬食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 关小明
分类号 A23L27/60(2016.01)I;A23L33/00(2016.01)I 主分类号 A23L27/60(201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汇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31 代理人 李宏伟
主权项 一种鲍鱼酱,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重量份的各物质:蘑菇12‑17份、鲍鱼33‑40份、奶油5‑14份、豆豉2‑8份、水24‑27份、枸杞酒0.1‑0.3份、蒜蓉1‑3份、枸杞3‑7份、菊花1‑4份、橄榄油1‑3份、海藻5‑8份、煅牡蛎10‑14份、橄榄8‑15份、苹果3‑5份、菊花醋1‑3份、豉汁5‑10份。
地址 351100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绿洲小区21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