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台球杆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体育运动设备,尤其涉及一种台球杆。该台球杆包括台球杆本体和激光模组。该台球杆本体在任意侧面至少设置一个连接柱;激光模组至少设置一个用于连接柱穿过并且将台球杆本体和激光模组进行连接的过孔。需要在台球杆本体上装配激光模组时,将激光模组的过孔和台球杆本体的连接柱进行连接,便可将激光模组装配在台球杆本体上。只需要台球杆本体时,将激光模组从过孔卸下。激光模组和台球杆本体连接时,连接柱的受力面积相对比较大,即激光模组和台球杆本体接触面积相对比较大。击球时,来自目标球的反作用力分别影响激光模组和台球杆本体,由于激光模组和台球杆本体接触面积相对比较大,激光模组不容易在台球杆本体上产生晃动。 |
申请公布号 |
CN205569722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9.14 |
申请号 |
CN201620389028.3 |
申请日期 |
2016.04.29 |
申请人 |
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乐视体育文化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杨震;李大龙 |
分类号 |
A63D15/08(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3D15/08(2006.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爱迪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41 |
代理人 |
何婷 |
主权项 |
一种台球杆,其特征在于,包括:台球杆本体,在任意侧面至少设置一个连接柱;激光模组,至少设置一个用于所述连接柱穿过并且将所述台球杆本体和所述激光模组进行连接的过孔。 |
地址 |
100000 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3号楼10层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