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内烟囱式垃圾焚烧炉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内烟囱式垃圾焚烧炉,包括炉体、燃烧室、进料斗、支架和烟囱;炉体的上方设置进料斗,炉体的中间设置支架,炉体与支架构成燃烧室;支架的顶部设有烟囱,烟囱的下端设在进料斗内,上端高于进料斗;炉体还包括自动供给水箱、外水管和主水管;自动供给水箱设置在炉体的外侧;主水管设置在支架和烟囱的中部;主水管的底端通过外水管与自动供给水箱连通,主水管的顶端与出气环管连通。本发明设有主水管和内水管,并与外侧的自动供给水箱连通,使得在垃圾燃烧过程中,形成了大量水蒸气,并在炉体上方形成雾气,将排出烟囱外的粉尘沉降至焚烧炉体内,减少了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
申请公布号 |
CN104456572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9.14 |
申请号 |
CN201410739612.2 |
申请日期 |
2014.12.08 |
申请人 |
朱肖州 |
发明人 |
朱肖州 |
分类号 |
F23G5/00(2006.01)I;F23G5/44(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3G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广西南宁汇博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5114 |
代理人 |
邹超贤 |
主权项 |
一种内烟囱式垃圾焚烧炉,包括炉体(2)、燃烧室、进料斗(1)、支架(10)和烟囱(16);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炉体(2)的上方设置进料斗(1),炉体(2)的中间设置支架(10),炉体(2)与支架(10)构成燃烧室,炉体(2)与支架(10)的底端设置炉条和斜板(8);所述的支架(10)的顶部设有烟囱(16),烟囱(16)的下端设在进料斗(1)内,上端高于进料斗(1);所述的炉体(2)底部设置炉条和斜板(8)之间均匀设有盖板(7),每个盖板(7)设有通风口,盖板(7)构成出灰口;所述的炉体(2)还包括自动供给水箱(12)、外水管(4)和主水管(9);所述的自动供给水箱(12)设置在炉体(2)的外侧;所述的主水管(9)设置在支架(10)和烟囱(16)的中部;所述的主水管(9)的底端通过外水管(4)与自动供给水箱(12)连通,主水管(9)的顶端与出气环管(14)连通。 |
地址 |
5307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迎晖社区大桥路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