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用于制作霓虹灯广告面板的材料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制作霓虹灯广告面板的材料,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组成:聚酯多元醇20‑30份,1,4‑丁二醇二丙烯酸酯10‑20份,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10‑15份,碳纤维5‑10份,玻璃纤维3‑8份,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3‑8份,聚环氧乙烷2‑5份,苯乙烯1‑5份,有机铋0.1‑0.5份,所述的聚酯多元醇为芳香族聚酯多元醇,所述的碳纤维为纳米碳纤维粉,所述的玻璃纤维为无碱纳米级玻璃纤维,所述的有机铋为环烷酸铋。本发明的用于制作霓虹灯广告面板的材料表明光亮,长时间暴露在强紫外线下不会发生变色现象,化学性质稳定,材质较轻且具有较好的机械强度,制造原料为廉价易得的材料,制造步骤简单,节约人力成本和材料成本。
申请公布号 CN10592494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9.07
申请号 CN201610438090.1 申请日期 2016.06.20
申请人 苏州科斯曼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发明人 万东方;刘志平
分类号 C08L75/06(2006.01)I;C08L67/02(2006.01)I;C08L71/02(2006.01)I;C08K13/04(2006.01)I;C08K7/06(2006.01)I;C08K7/14(2006.01)I;C08K5/098(2006.01)I;C08G18/42(2006.01)I 主分类号 C08L75/0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君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96 代理人 王程远
主权项 一种用于制作霓虹灯广告面板的材料,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的原料组成:聚酯多元醇20‑30份,1,4‑丁二醇二丙烯酸酯10‑20份,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10‑15份,碳纤维5‑10份,玻璃纤维3‑8份,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3‑8份,聚环氧乙烷2‑5份,苯乙烯1‑5份,有机铋0.1‑0.5份。
地址 215000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南路9号1幢4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