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象草割刀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象草割刀,属农业机械技术领域,该割刀包括通过竖直的支撑臂与前车架连接的割刀、分草杆以及设置于所述割刀下方的接料斗,所述割刀至少有3层,所述每层割刀之间连接有支撑杆。所述分草杆设置于所述割刀之间,所述割刀和所述分草杆均为前端相连向后开口的锥形,所述分草杆的前端超前于所述割刀的前端,所述分草杆的后端开口小于所述割刀的后端开口,所述接料斗的长度对应于所述割刀将草割断处,所述接料斗的宽度至少为所述割刀后端开口的宽度。本发明可以解决现有象草收割劳动强度大,收割效率低下的问题。 |
申请公布号 |
CN10460442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9.07 |
申请号 |
CN201510073164.1 |
申请日期 |
2015.02.12 |
申请人 |
刘之源 |
发明人 |
刘之源 |
分类号 |
A01D34/13(2006.01)I |
主分类号 |
A01D34/13(2006.01)I |
代理机构 |
柳州市集智专利商标事务所 45102 |
代理人 |
黄有斯 |
主权项 |
<b>一</b>种象草割刀,其特征在于:包括通过竖直的支撑臂(1)与前车架(6)连接的割刀(2)、分草杆(4)以及设置于所述割刀(2)下方的接料斗(5),所述割刀(2)至少有3层,所述每层割刀(2)之间连接有支撑杆(3);所述分草杆(4)设置于所述割刀(2)之间,所述割刀(2)和所述分草杆(4)均为前端相连向后开口的锥形,所述分草杆(4)的前端超前于所述割刀(2)的前端,所述分草杆(4)的后端开口小于所述割刀(2)的后端开口,所述接料斗(5)的长度对应于所述割刀将草割断处,所述接料斗(5)的宽度至少为所述割刀(2)后端开口的宽度。 |
地址 |
545005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站路94号二空一区10栋3单元4-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