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产生主灯光分布和辅助灯光分布的汽车大灯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汽车大灯,其包括用于产生主灯功能的发光单元,发光单元由光源和透镜构成,透镜在发光单元安装在汽车中的状态下将作为主灯光分布的由光源发射的光投影到汽车前方的区域中作为主灯光分布;以及包括被设计成用于产生辅助灯光分布的辅助发光单元,辅助发光单元被设置成,使得在辅助发光单元的工作中所述辅助发光单元的发光或者说发射光的区域在光学上靠近主灯发光单元的透镜设置。根据本发明,主灯发光单元的透镜在其光入射表面上至少局部具有抗反射涂层,和/或主灯发光单元的透镜在其光出射表面上至少局部具有抗反射涂层,以及在主灯工作中辅助发光单元被接通。 |
申请公布号 |
CN103225780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9.07 |
申请号 |
CN201310026674.4 |
申请日期 |
2013.01.24 |
申请人 |
齐扎拉光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发明人 |
M.丹纳;A.鲁格 |
分类号 |
F21S8/10(2006.01)I;F21V5/04(2006.01)I;G02B1/11(2015.01)I;F21W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S8/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骥;杨国治 |
主权项 |
汽车大灯(100),包括:用于产生主灯功能的至少一个主发光单元(2),其中,所述主发光单元(2)由至少一个光源和至少一个透镜(3)构成,所述至少一个透镜(3)在所述主发光单元安装在汽车中的状态下将作为主灯光分布的由所述至少一个光源发射的光成像到汽车前方的区域中作为主灯光分布;被设计成用于产生辅助灯光分布的至少一个辅助发光单元(4),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辅助发光单元(4)被设置,使得在所述辅助发光单元(4)的工作中所述辅助发光单元(4)的发光或者说发射光的区域(5)在光学上靠近所述主发光单元(2)的所述至少一个透镜(3)设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主发光单元(2)的所述至少一个透镜(3)在其光入射表面(3a)上至少局部具有抗反射涂层(6a),或所述至少一个主发光单元(2)的所述至少一个透镜(3)在其光出射表面(3b)上至少局部具有抗反射涂层(6b),以及在主灯工作中所述至少一个辅助发光单元(4)被接通。 |
地址 |
奥地利维瑟尔堡 |